本报讯(梁 涛 刘德福 田名花)4月27日,笔者从龙山县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龙山县切实强化农村低保工作,截至目前,该县17649户29654个农村特困对象得到农村低保救助。全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的良好局面。 广泛宣传民政政策。建立了“龙山县民政网站”, 在县电视台建立了“低保工作专栏”,公布低保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不定期进行宣传。在全县各乡(镇、场、企业集团)民政所办公室内悬挂张贴低保政策标牌,将享受低保的条件、办理程序和有关规范化管理制度向群众公开、公示。 实行“阳光”申报审批。把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关口向前移,把工作重点放在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环节,实行“三审核”、“三公开一公布”制度。即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返回乡镇)确定保障对象,坚持实行阳光操作。按照审批的低保对象及发放标准,龙山开设了专户,将低保补助金拨入当地金融机构为低保对象开设的户头,低保对象持《低保证》和存折按月直接领取低保金。该县还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等32人为监督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评议和监督。 规范低保机制制度。龙山县先后出台了《龙山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龙山县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办法》和《龙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社会化发放制度”,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调拨。 清理核查做到准确。日前,龙山县抽调20名干部,分成7个调查组,深入各行政村,对所有的农村低保户进行逐户大排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过排查,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进一步掌握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的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