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 刚)日前,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安委办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全州重点监管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与监控责任的通知》,决定对全州排查出的40座重点监管尾矿库实行限期整改与监控责任制管理。 通过几年的强力整治,全州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整改成效明显,但尾矿库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和责任,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把库下、库边有村庄、民宅、厂房、工棚、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危及人群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尾矿库(以下简称为重点监管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重点整治、重点监管,迅速组织人员逐库进行检查、逐库进行登记、逐库建立台账、逐库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重点监管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严格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与监控责任的落实。在汛期来临之际,各企业要迅速落实责任人,加强24小时值班,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足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 通知强调,对于重点监管库的整治要严格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准擅自改变方案,不准违规施工,偷工减料。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过程的日常监管巡查,严禁尾矿库无证运营,对无证运营的尾矿库企业,州、县市安监部门要依法严格重罚。州安委办将组织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地对重点监管库实地抽查“五个一”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落实的,第一次将实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第二次将对县乡政府、监管部门有关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