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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怨无愧葛康宁
——— 记保靖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葛康宁

  本报特约记者  彭司进  通讯员  杨才付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所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没有一件涉及信访案件发生,没有一名当事人告过他的状;从2008年担任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直到现在,他所在庭的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年年居全院所有办案部门之首。他就是保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葛康宁。今年7月,他被评为“湘西州法院系统首届十佳办案标兵”。

  办结了案件,化解了矛盾

  “民事纠纷案件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一定要讲究办案策略和方法,既要审结案件又要化解矛盾。”这是葛康宁经常对工作人员们说过的一句话,也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2010年,保靖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田某与被告龙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葛康宁担任审判长主审此案。开庭审理那天,葛康宁耐心地组织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工作一直从上午9时进行到下午5时。中午时,就由庭里出钱买盒饭,法官们与原告和被告双方一起边吃边聊。在葛康宁和其他法官的一起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与该案相关联的2009年两件已判决案件和两件已执行案件一并分别达成了调解及和解协议。办结一个案件,化解五个矛盾。双方签字后,原告田某发自内心地说:“葛庭长真是个审判能人呀!”    

  有的案件,在开庭审理后调解无望的情况下,葛康宁就会依法作出判决。但判决后,他不是简单的结案了事,而是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化解和释疑工作,让双方当事人不管输赢都口服心服,不再提起上诉或上访。

  与案件联系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足迹

  在同事们的印象中,不管任务多重,工作再忙,葛康宁从不叫苦叫累。尤其是担任民事庭庭长后,他更是以身作则,凡是与案件有联系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的身影和足迹。   

  2011年5月,保靖县迁陵镇喜阳新村小区发生了一起由下水道堵塞而引起财产纠纷的案件。在受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因与案件有关的10多家住户经常早出晚归,光送文书葛康宁就往喜阳小区跑了不下10次。而为了尽快查明下水道堵塞原因,葛康宁和同事们曾三次带着锄头、铲子等工具,不顾脏和臭打开下水道、化粪池,挖出了堵塞的杂物。在当事人不能全部到齐的情况下,葛康宁先对案件作了判决,然后再给每个当事人作出详细的解释,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决定,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睦。

  “军功章”里有家人的一半

  “如果没有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也就没有我今天的业绩和成就。”在葛康宁看来,自己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部门负责人”,连续三年考核获县里“嘉奖”……这一连串的“军功章”里凝聚着家人的一半心血和功劳。   

  作为一名庭长,葛康宁在审理案件、调查取证、送达文书等工作中经常是难以按时下班,加班加点就成了家常便饭。因此,兄弟姐妹们开展家庭聚会活动时,总是欠他一个;陪孩子玩耍,他也没有多少时间,连周末也如此。对此,亲人们虽有怨言,却从来不责怪他。  

  2000年,葛康宁6岁半的儿子不幸患上了白血病。为了把儿子的病治好,葛康宁托人联系上了北京的一家大医院。在将儿子送到北京住院治疗后,他把照顾儿子的责任全部交给了爱人,自己却回来上班了。在后续治疗的3年时间里,每一次把儿子送到医院后葛康宁就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从没有因儿子的病而耽误了工作。 

  “幸好儿子的病治好了,要不然,愧疚将会伴随我一辈子。”面对妻子儿女,葛康宁常常发出这样的感慨和自责。而面对自己的工作,葛康宁常常拍着胸脯说,自己已经做到问心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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