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玲芳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党建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用科学的思路、科学的制度、科学的形式武装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促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用科学的思路指导党建工作 思路决定出路,理念指引方向。党建工作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抓好党建工作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尺。 要优化思路。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秉承党建与检察工作互帮互助,互促互进的理念,宏观抓方向,细微抓落实,着眼于检察事业发展大局和检察中心工作,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围绕检察工作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党建工作思路,实现“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的党建工作目标。 要明确责任。建立检察机关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负责人、具体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党组书记要牢固树立围绕检察工作抓党建,以党建工作促检察工作的意识,坚持在检察工作中主动抓党建、自觉抓党建、带头抓党建,形成领导重视,支部支持,干部夯实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科学谋划。检察机关开展党建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做到每季度向党组汇报一次工作,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做到“一岗双责”,在抓好各自分管和负责的部门、科室的检察工作的基础上,又主动做好本部门、科室的党建工作,将各部门、科室的检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中,做到党建与检察工作结合抓,同发展。 二、用科学的制度保障党建工作 健全的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是搞好党建工作的核心所在,必须形成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机制,才能实现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以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度为根本。加强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度,确保领导班子用好民主集中制,检察干警拥护民主集中制。完善好领导科学决策,议事规范的制度,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止个人专制,武断决策的发生。完善好党组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党内监督、开展民主生活会与定期谈心制度,促进检察队伍的团结和谐,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为关键。积极健全完善自学制度,支持学习,鼓励学习。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创造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争着学,全院一起学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定期培训制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帮助党员和干警学习新知识,接收新思想,营造比学习、比知识、比能力的进取气氛。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制度,保障学得好,学得精,学有所成的干警有继续学习的干劲,督促疏于学习的干警强化学习。 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为重点。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由检务督查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案三卡”和案件回访制度。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保证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保证权利在监督中运行。 三、用科学的形式创新党建工作 做好党建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形式,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与新挑战,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形式,拓宽党建工作途径,打造党建工作特色亮点,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在“活”上下功夫。围绕上级党委,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让党员出机关,进基层,增强实践能力,提高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辐射力。充分利用各种节日开展活动,如“五四”的青年干警联谊活动、“六一”党员进学校关爱留守学生活动、“七一”建党演讲赛、“八一”军转干部座谈会、“九九”重阳退休老干红色旅游活动等,丰富党员干警的生活,提高党建工作的号召力。 在“实”上下功夫。党建工作要务实,要真抓实干。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党员示范岗、岗位练兵等活动树立典型,调动干警争创一流的热情。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完善检察机关党组织组建工作,完善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为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教育引导,促进党员干部坚定信念。 在“深”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的建设,以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为抓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建一流队伍”为目标,加强党员干警队伍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深入检察机关各党支部,针对各个支部不同的工作职能,提出党建工作目标,切实体现开展党建工作的操作性。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从严治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