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晓玲 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我国农村的一笔巨大政治财富,这支队伍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小康社会的建设。笔者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官”经济违纪案件谈几点看法。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一是要抓重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要以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观念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完善教育机制,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和党员轮训的重要内容,落实分级培训责任制,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村“两委”班子及无职党员的教育培训。二是要抓关键,突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乡、村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和婚丧嫁娶、升学等不廉洁行为易发的重要时段,或者群众对某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采取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等措施,切实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抓典型,突出教育的示范性。注意挖掘干部身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通过加大正面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先进事迹、向典型看齐。四要抓案例,突出教育的警示性。结合发生在农村基层的案例,与乡、村干部群众面对面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讲纪,使党员干部得到警示。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权力的制约机制。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一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实现决策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要健全意见征询制度、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所规定的各项制度,要加强群众监督,当前要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罢免撤换制度。要制定罢免撤换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罢免撤换的内容、对象、程序、形式等,从而使党内民主罢免撤换制度真正运作起来。三是健全民主公开制度,推进民主管理。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基层党员议事制度等,从制度上督促党员正确行使权力和认真履行义务。 第三、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一是开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专项清理。重点抓好城郊村等村集体土地出让情况、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和变异与资产租赁情况及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的清理,做到“五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证证相符)、“两清晰”(资产财务明细清晰、债权股权清晰),并进行登记造册档案化管理。二是建立严格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办法。按照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要求,建立严密的集体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制度,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防止偏亲向友、显失公平、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发生。积极开展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建立集体资产成员共有、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村经营管理新制度。三是改革财务管理模式。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村资金财务“委托双代理”和账前审计、民主理财、财务支出及审批、年度预决算等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实行村账乡管民理制度。乡镇财经所要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控力度,切实抓好收支两条线、村级财物乡镇托管等制度的落实。积极化解乡镇和村级债务,严防新的债务产生。 第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的主抓责任、乡镇分管干部的领导责任、驻村干部的管理责任、村支书(主任)的直接责任,建立起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责任体系,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考核无标准、追究无规定的现象。二是严格依法依规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坚持和完善“公推直选”“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依法直选等办法,依法依规、多种形式地选拔农村基层干部,从制度上保证最优秀的村民当干部,最优秀的党员当支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增强基层的“造血”功能,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村干部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等现状,不断提高村班干部的整体素质。 第五、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一是严查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乱占滥占耕地的行为,加强对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的督查,切实维护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努力避免群体性农民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及家电下乡补贴、农民社会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监察,严查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对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促进和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速、提质、保廉。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社会事业经费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贪污和挤占、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等现象发生。四是严查乡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 第六、健全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考核。一要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乡镇、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二要推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承诺制。按照“年初承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督促履诺,年终评诺”的程序,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参与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三要抓好检查考核。把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进度、要求,分解成一些量化指标,制定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采用定期、计分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运用好考核的结果,切实将其作为乡镇、村干部业绩、奖惩评定的重要内容。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努力强化乡镇、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乡镇、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都要按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加以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