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程 贺 娟 9月22日上午,保靖县卫生局安排部署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当日,还组织相关专家对2家县直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进行了专项检查。 去年以来,保靖县卫生局制定下发了《保靖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活动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0种,一级医院不得常规购用除三代头孢菌素以外的三线抗菌药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单位原则上只能选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抗菌药物品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三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严格限定不同级别医师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各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使用医师,医疗机构要视情况给予相关处理,直至报县卫生局吊销个人《医师执业证书》。同时县基药办对各级各类医疗每月进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情况实行网上监测,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医疗机构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据了解,此次专项活动整治中,该县25所乡镇卫生院、3家县直公立医院、3家民营医院,各诊所、村卫生室以及县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负责人均与该县卫生局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责任状》。整治活动自9月起到年底结束,县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综合目标考评,作为对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