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富 10月29日,永顺县长官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县长官镇贺喜村田家组81岁老人田祖坤手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老伴患有脑血栓、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每月需医药费600多元。两位老人育有3个子女,唯一的儿子以自己家庭困难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平时生活由两位女儿接济。为此,老人在多次申请村两委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向长官镇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受理案件后,司法人员与该村干部来到了田祖坤家中,召集老人子女座谈,耐心讲解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要求老人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经过调解,最终达成赡养协议:一是儿子每月给付母亲500元医药费,生活费由两位女儿承担;二是两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与儿子一同吃住。一起家庭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