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焱华 杨志芳 唐 波 10月27日清晨,泸溪县法院法官杨明松、邓永成、姜健文来到浦市镇中塘村李某某家中回访。现年82岁的李某某乐呵呵地说:“非常感谢杨、邓两位法官不辞辛劳,多次来村开庭审案,最终让我们双方握手言欢。” 前不久,73岁的李某晚上酒后在李某某家门前与其发生口角。拉扯中李某用刀划伤李某某颈部,治伤花费1.2万元。承办该案的法官杨明松、邓永成、姜健文在办案时考虑到双方同为本村人,年纪都很大,如果能够采取刑事和解方式结案,既化解矛盾,又促进邻里和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此,他们先后6次往返该村,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用真心、诚心、热心感动了双方当事人。杨明松回忆说:“每次都是苦口婆心,不厌其烦辨法析理,调解劝说。可是,当时同意了,而当准备好材料,要签字时李某却反悔了;最后一次是在县政法委、司法、镇政府的帮助下,找到了李某嫁到邻村的妹妹,一同来帮忙调解,最终矛盾双方被我们的真诚所打动,达成和解协议。” 为了缓和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方便群众,结合山区路远、交通不便的实际,泸溪法院推行流动法庭,活跃山村,巡回审判,为千家万户带来和谐与笑声。2011年2月以来,泸溪法院完善了《流动办案制度》、《诉调对接制度》等制度,设立了11个覆盖全县15个乡镇的流动审判联系点,确保流动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来泸溪县法院流动法庭共开庭152次,诉前刑事和解21件,执行和解27件,民事调解104件,化解突发性事件8件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