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莎莎)11月21日,笔者从龙山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际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抓整改落实,狠抓警车规范管理,为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订《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成立车队,由车队队长对专职驾驶员进行管理,并由院行装科对车队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层层规范化管理。由分管副检察长主持,每月定期对车辆及驾驶员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实现驾驶员常规化管理。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强化驾驶员的作风建设,严禁开“特权车”、“霸王车”,禁止将警车停放于不得停放的场所,严守警车、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树立文明行车的良好形象。 加强驾驶员规范管理。与驾驶员签订《警车规范使用责任状》,实行专人专车管理,保证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对驾驶员按期进行新交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认真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坚决杜绝酒驾、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行为。 加强车辆使用督查。新出台《警车签到制度》,非工作时间警车按时入库,车钥匙上交钥匙库,由车队队长统一管理。对车辆实行加油充值卡与车辆行驶里程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严禁警车私用。车队定期对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对车辆的行驶情况及驾驶记录进行建档,实现了 “一人一车一档”,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不定期跟踪督察方式进行督察,所有记录记入档案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