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州工商局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
附:
州工商局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扩大经济发展总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积极促进全州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一)放宽企业设立登记条件。除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企业登记,可先行颁发“XX项目筹建”营业执照,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后,再办理变更登记,确认经营资格。
(二)降低公司登记出资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三)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申请人用住宅从事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相关经营活动,并免予提交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相关证明文件。县级以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城镇临时商业经营场地,可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允许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经营场所。
(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转型升级后的企业可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及原获得的“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简化转型升级审批手续,允许申请人沿用已取得的有效前置许可,办理转型登记。
(五)鼓励社区服务创业。凡在住宅小区内有固定场所,为小区居民或村民提供自行车维修、小家电维修、缝纫修补、疏通管道和卫生保洁等服务性经营,实行社区备案管理,免予办理工商登记。
(六)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自2013年元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免征登记费、年检费及证照工本费。企业办理商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
(一)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资源经营权作价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行业经营、跨区域发展。
(二)支持发展农村连锁经营。支持商贸、邮政企业开展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医药、农资、超市等连锁配送业务,为连锁经营门店和网点提供便捷的登记服务。
(三)加大农村经纪人扶持力度。鼓励、引导营销大户、种植能手和农村科技人员从事经纪业务,加大农村经纪人培训力度,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村经纪人水平。
(四)实施商标战略。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及相关组织注册商标,支持争创驰名、著名和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加大对自然景观、文化历史名城(镇)、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民俗村落等特色商标的注册保护。
(五)支持金融服务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支持企业以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质押融资。鼓励投资设立村镇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六)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市场主体经营违法“黑名录”,定期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市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文明经营户”创建和认定活动,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对获得国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商标纳入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发展优先范畴。
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推行工商项目式服务。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和上市或拟上市企业需要组建公司或者办理迁移、变更、项目报批、融资签约等相关手续的,州工商局成立专门业务指导小组,实行专人专件、急事特事直通车制度,全程跟踪办理。
(二)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大力推进12315“五进”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实现全州公共行业领域场所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全覆盖和景区消费维权信息化、科学化、高效化。
(三)加强工商行政指导。对营业期限、出资期限、前置许可期限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事前提醒,减少企业过失性违法。对市场主体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的,采取建议、提示、告诫以及其他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不予经济处罚。
(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党、团组织建设。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团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团建指导员”联系制度,实现党团组织和党团工作在小微企业及各类专业市场的延伸覆盖。
(五)实行工商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分析、发布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加强食品、重要商品质量监测,定期发布监测信息、消费警示和重大案件查处信息。
(六)加强产业转型协调服务。对经济发达地区相关产业向湘西经济开发区及县市工业园区投资转移,积极做好跨区域企业注册登记全程协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四、提高服务工作效能
(一)建立工商网络服务平台。开通网上咨询服务平台,推行企业名称网上申报、核准和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提高工商服务工作效能。严格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制度,建立引导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无假日服务制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发照。
2014年1月27日
州政办发〔20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