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军委员:“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遭意外亡故或严重伤残的家庭,尤其是50岁以上、没有再生育可能的家庭。他们人到中年遭遇独子夭折或严重伤残,在承受了巨大悲痛之后,还要面对日渐年老过程中面对的多重问题。如何为这一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待解的课题。 建议:一是有关部门尽快对“失独”家庭总量进行排摸统计,充分掌握“失独”家庭的实际情况,并据此研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对那些因失独而陷入养老困境的,一方面应该建立良好的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另一方面要授权或委托基层组织履行监护义务,为其顺利进入机构养老提供便利。另外,对“失独”家庭可探索建立特殊保险制度,以互相保障的模式为其增加新的养老支撑点。二是相关部门应探索建立一种人性关怀体系,通过社会化、项目化的运作,对失独老人开展心理辅导、家庭创伤治疗等,给予精神慰藉,还可以延伸到日常照顾、上门义诊、助老陪聊等多元服务。三是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关注“失独”家庭问题,特别是社区应该为“失独”家庭提供以归属感为核心的心理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