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翔委员:民以食为天。虽然自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州、县(市)相关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监管,但“注水肉”、“残留农药超标的农产品”等仍存在,对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构成危害。建议在我各州县(市)试点设立安全食品销售点,销售安全食品,取得成功后,在全州加以推广,运用行政和市场调节的手段,确保销售点销售安全食品。 建议:一是在州、县(市)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安全食品销售点(试点)工作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确保试点工作具体有人抓,不落空。二是设立食品安全销售点,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加强监管,重奖严罚;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消费,确保销售点食品安全。三是建立安全食品生产基地,确保无害食品货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