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本报讯(童光现 向媛媛 叶海英)“领到入园补助金,有党和国家的真心关怀,我们一定会渡过难关的。”近日,龙山县华塘小学学前班一家长领到1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时激动地说。据了解,该县此次发放的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共惠及全县2437名贫困幼儿,发放总金额为243万余元。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该县开始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资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对象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幼儿、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此次入园补助金的发放,严格按照资助程序进行操作。先由各幼儿园、小学及时召开家长会宣传资助政策及申请办法,并在园内公示;再由幼儿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经幼儿园、学校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对象,并在园内或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领取;最后,对相关资助材料建好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