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机关各 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4月5日至7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二)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保等工作,注意护林防火和其它用火安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妥善安排。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