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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7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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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

  彭武长

  党的群众路线,核心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民意机关,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其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是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群众创造着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推动着社会变革和发展,是我们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实质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民而生,为民而兴,人大与人民是“命运共同体”,因此,我们要认真理解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更加自觉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证人民是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主体,是权力监督的主体;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人民真正成为财富的创造主体与成果的享受主体;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一是立法维护民权。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在“特色”上做文章,在“管用”上求实效,注重把实践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正确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用以规范、指导、调整和推动各项工作。在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健全相应的保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和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使法律成为多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要进一步突出民族区域特色,在坚持上位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大胆行使变通权,加大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力度。近年来,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根据湘西实际,制定实施了国土资源、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民族文化遗产、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河道、乡村公路等方面管理条例,规范了资源管理,有力地促进了自然、文化、生态、环境的保护,深受人民群众拥护。    

  二是监督贴近民生。坚持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认真抓好常委会审议议题调研,广泛听取人们群众意见,把人民的真知灼见纳入到审议意见中去,注重审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审议意见落实的督查督办机制,强化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督办职能,对交办的问题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去年来,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州民办教育情况、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使用、医疗改革、扶贫、土地流转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力度,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强化责任追究,促进问题的解决,为人民管好“钱袋子”。认真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三是决定顺应民心。坚持着眼本地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意的基础上,适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把党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志,凝聚成强大合力。要把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与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有机结合起来,既听取“一府两院”的汇报,又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掌握实际情况,正确集中人民的智慧,努力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使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州的客观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近年来,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建设管养、文化旅游强州、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作出了决议决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推动了发展,维护了稳定,改善了民生。

  四是任免尊重民意。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按照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选举任免工作。要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对拟任人员严把提请关、初审关、表决关、任免关,保证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合法、公正客观,群众满意,使那些德才兼备、群众信赖、能够担负重任的干部走上国家机关相应的工作岗位。继续推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从政发言制度、对“两院”提请任命人员实施任前调查、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选举任命人民信得过的“一府两院”干部来为人民服务。

  

  三、密切与人民血肉联系     

  一是发挥代表作用,植根于民。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认真履职的实践,其实质就是密切联系群众、着力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人大要立足基层代表工作实际,切实加大组织引导力度,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要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让代表们充分认识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必须对人民高度负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常委会委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双联”工作制度,广泛开展代表联系群众的主题活动。要全面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的建设,深化代表活动小组联系群众工作,拓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要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标准,诚心、细心、热心、真心联系人民群众。要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行跟踪问效,坚持重点建议跟踪办,不满意的督促办,当年未落实的跨年办,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解决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知民情、集民智、代民言、解民忧、暖民心。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民。要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切入点,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掌握实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政府工作重点、群众关切的问题、常委会审议议题、执法检查、视察等内容,深入调查研究。调研前,精心准备,根据议题专题培训,使代表们尽快熟悉有关政策,调研中,坚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第一线,坐下来听、走下去访,调研后,编出专题调研报告,将成果转化为审议意见和各项决议决定,督促政府落实,并将提出的建议提交党委参考,转化为政府工作的重要推手。去年,为了推动农村加快发展,加快脱贫,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走百村、进千户三农问题大调研”,围绕推进武陵山片区区域开发与扶贫攻坚试点,组织开展了中高海拔地区扶贫工作调研,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湘西”、实现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开展工作调研,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给党委决策当了参谋,为政府工作出了主意,给人大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了依据,给代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提供了平台。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取信于民。人大工作能不能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实质是能不能真正践行党的宗旨,把人民当作国家主人的问题。人大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权由民所授,权为民所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坚持把公开作为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方式,适时将人大的履职情况,监督的事项、过程和结果以及“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用群众认可度来评判,用百姓的口碑来衡量,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履职最高标准。要以群众意见为镜,认真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影响工作实效,群众反映强烈的环节和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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