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杰 近日,永顺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被告张某(女)因涉嫌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4年1月25日,66岁的张某到青坪镇洗壁溪村名叫“沙塔”的地方扫墓,焚烧蜡烛香纸等物品,并燃放鞭炮,在认为火已经熄灭的情况下离开。但实际上火并没有熄灭,还引发了森林火灾。好在火灾及时被发现,并在永顺县清坪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张某的共同努力下将火扑灭。后经林业技术人员现场勾绘鉴定,失火烧毁森林面积达59.5亩。案发后,张某于2014年2月20日向青坪派出所投案自首。 为寄托哀思,在亲人的墓前烧烛焚香、燃放鞭炮,本是人之常情。然而,有时蜡烛未灭、纸钱未熄、鞭炮未尽,扫墓者就匆匆离开,一旦火星被吹入草丛中,将可能引发火灾,并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