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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3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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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

  本公司决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田翠琴 联系电话:15576997962

  清算组成员:田素菊、陈友军、田翠琴

  吉首市腾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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