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决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田翠琴 联系电话:15576997962
清算组成员:田素菊、陈友军、田翠琴
吉首市腾发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