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现就2013年度企业年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度企业年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州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均需参加年报。 二、企业年报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依法申报相关信息并公示。企业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企业年报前必须到州工商局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企业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可以选择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四、企业年报须知请登录湘西红盾网(http://gsj.xxz.gov.cn)查询。 五、2013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办理年报的,我局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六、自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相关即时信息。 本公告、年报须知可在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hnaic.gov.cn)或湘西红盾网(http://gsj.xxz.gov.cn)下载。 湘西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11日 湘西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度企业年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