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欧介中 韩 巍 黄方敏)11月以来,凤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由人大内务司法工委牵头,部分州、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简称《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以及沱江镇司法所、沱江镇古城社区等10多个单位,通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和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宣传、人民调解队伍依法履行职责、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人民调解队伍的总体结构和素质情况及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针对下步工作,检查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多方联动的调解体系。三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四要进一步突出调解重点,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