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 琦 通讯员 彭利菊)2月6日,记者从保靖县民政局获悉,该县采取措施,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此促进行政区域地名标准化、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上级要求,该县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1月31日,各乡镇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资料搜集、方案制订、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各乡镇同时开展地名普查。第三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完成成果上报、资料汇总,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 据介绍,此次普查共有五大目标任务。一是调查地名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内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地名的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二是规范地理实体名称。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无名称但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三是设置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四是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五是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