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股东会于2016年7月7日会议决议,拟决定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为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债务人应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的形式申报债权债务,逾期不再处理,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郭嘉辉
清算组成员:秧引金
清算组联系电话:13974375441
清算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46号E栋
吉首市金辉家俱有限公司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