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 高 敬)国家工商总局8日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互联网广告包括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说,目前有些付费搜索结果标注“推广”“商业推广”等,从9月开始都要明确标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