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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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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扶贫资金 对抗组织调查
古丈一村支书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古丈县岩头寨镇磨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向邦大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而就在今年7月底,向邦大因虚报套取、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问题,已被开除党籍。

  该案的线索源于县纪委在5月接到的反映向邦大有关问题的举报。接到举报后,县纪委随即开展调查。经查,向邦大利用担任磨子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用虚报套取和截留的方式,先后两次贪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6万元。但在接受调查时,他却谎称自己是将2.8万元补助资金调给没有指标的农户,并多次采取与他人串供的方式对抗组织调查,企图逃脱法纪的严惩。

  “我把村里扶贫建房资金中的2.8万元调给了其他没有指标的农户,其中张某8000元,向某1万元。”针对反映的问题,向邦大回答道。随后,县纪委在与村民向某取得联系,核实向邦大的证词,并派调查组到岩头寨镇磨子村现场勘察后,最终让向邦大串供、制造虚假证据的事实浮出水面。

  “我前段时间听闻县纪委正在调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问题,怕事情败露,就给同村亲戚张某打了两次电话,要他背名承认领了8000元。我和他是亲戚,所以他也没问具体原因,就答应了。”面对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向邦大坦承,在去县纪委接受组织审查前,为了掩盖自己贪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事,他又打电话让村民向某承认领了1万元的相关资金。

  向邦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掩盖自己的违纪事实,他还伙同村民制造虚假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经县纪委研究,给予向邦大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向邦大不仅“雁过拔毛”,而且胆大妄为,对抗组织审查,这是错上加错,必须严惩!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能乱伸手,更不可心存侥幸欺骗组织,否则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州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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