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检察 开展公诉出庭规范化专项督察 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张永公 谭华钰)近日,泸溪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该院办理的何某涉嫌受贿一案的公诉出庭规范化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切实促进公诉人正确履行出庭支持公诉职责,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督察中,督察组根据《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和《公诉人出庭规范》等相关要求,就出庭公诉人的着装情况、司法礼仪、语言规范、法庭辩论、监督效果等五个方面内容开展了量化评分。经过认真细致的评议,督察组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语言文明规范,行为举止严肃、沉稳、庄重,较好地展现了国家公诉人风貌。督察组还就出庭公诉检察官如何更好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 据悉,开展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检务督察活动,是该院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该院在司法改革中坚持把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通过采取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的形式,采取随机抽查、跟庭评议、适时介入自侦案件办理、案件回访等方式开展执法办案活动全程动态监督,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提出督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