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利民 一、坚持从严抓实主体,扎实推进全面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的正能量。首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批评的“利器”变成“钝器”。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反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体现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上,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常态。 要突出抓实主体。管党治党,关键是要严管全体党员、所有党组织。坚持把管的主体、治的主体牢牢抓实、真正管严,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从“关键少数”严起,领导要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践行“两学一做”、带头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向“最大多数”深入,从县级领导干部,到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再延伸至每名党员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将严的要求深深烙在党的每一个“细胞”上。 二、坚持从严管教干部,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教育,把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立起来,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起来,把党性党风的这根弦绷紧起来。当官要有责任、有担当,“为官不为”是官之耻辱,“为官有为”才是做官的本分,如果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是没有资格做领导干部的。针对“为官不为”的现象,要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积极有为,勇于担当,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准则》《条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条例》,是我们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必须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坚决反对“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的无原则主义。把党内监督作为一种智慧、一种责任,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委、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主体的监督作用,将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汇聚起强大的监督合力。 好作风是“带”出来的。上有所行,下有所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党员干部就会风清气正;领导干部搞歪风邪气,则党员干部就会乌烟瘴气。 好作风是“干”出来的。干部作风的好坏决定了事业的成败,加强作风建设与促进干事创业要齐头并进。始终坚持以绩效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引导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干在一线、冲在前头,争做“狮子型”干部、“老黄牛式”干部。始终坚持群众公认、公平公正、用人所长的选人用人原则,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用强大的用人正气,促干事创业风气的巩固和提升。 三、坚持从严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盯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的重点部门和岗位。要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的讲话,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了与腐败问题斗争到底的坚定态度。反对腐败,必须具备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必须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必须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立足县域实际,继续盯紧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资产处置、选人用人、行政执法等关键领域的腐败问题,果断出手,重拳出击。无论涉及到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搞亲疏有别,绝不搞区别对待,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搞大事化小。 必须树立寓防于惩的理念,坚持治标与治本、教育与惩戒一体推进,综合施策,用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用身边故事警醒党员干部,增强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堵塞制度漏洞,铲除腐败土壤,加快推动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四、坚持从严层层履责,确保反腐惩治成效 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三严三实”之后,推进作风建设的又一重大之举,对于革除积弊、固本开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从严从紧纠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彻底清除“灰色地带”和“潜规则”。 压实压紧“两个责任”。务必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理念,抓牢抓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切实做到失责必问。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执纪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常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约谈等制度,推动压力层层传导。通过约谈提醒一批、诫勉谈话一批、公开通报一批、组织处理一批、纪律处分一批,以严肃问责激发管党治党的担当精神,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