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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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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别父母后,他转身走进公安局大门

  本报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李 想  麻秋慧

  “爸、妈,儿不孝啊!我对不起你们,12年来我做梦都在想你们……”8月20日,潜逃12年后的花垣县男子梁某某,“扑通”跪倒在地,向父母磕头悔过,一家人泣不成声。随后,他泪别父母,跟着民警再次走进了花垣县公安局大门……

  事情还得从当日上午说起。当时,花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蒋咏韬正在值班,发现一名男子不停地在该局刑侦大队走廊上徘徊,每每走到办公室门口又默默地退了回去,如此反复多次。见此情况,蒋咏韬立即上前询问该男子是否需要帮助,但无论蒋咏韬怎样热情询问,该男子始终沉默不语。

  根据以往办案经验,蒋咏韬和同事们判断:其中必有文章!

  为弄清事情真相,民警将这名男子请到了办公室内,打算问个究竟。一开始,男子支支吾吾,欲言又止……在民警耐心询问之下,才小心翼翼地开了口,问起了关于减刑、自首等相关问题。

  自2017年花垣县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部分在逃人员家属陆续到该县公安局咨询自首政策;民警猜测这名男子或许是某个在逃人员的家属,于是对男子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解答。

  男子了解相关政策后,沉默许久。最终,他开口了:“警察同志,我是梁某某!”

  梁某某!当民警听到这个名字时,内心的激动无以言表:这可是花垣县2005年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在逃人员的名字啊!

  可是,面前这个黑黑瘦瘦、两鬓斑白的男子真的就是该案的在逃人员吗?民警立即对他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该男子确实是梁某某。他是“2005-5·23伤害致死案”中的涉案嫌疑人,也是该案中唯一一名尚未归案的在逃人员。

  2005年5月23日,梁某某、梁某先、李某齐、龙某四人在花垣县猫儿乡一矿洞上夜班,其间与四名贵州籍矿工因借用推车一事发生冲突。梁某某等人将四名贵州籍矿工打伤,其中贵州籍矿工龙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花垣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陆续把梁某先、李某齐、龙某三人抓获归案,但涉案嫌疑人梁某某一直在逃。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安排部署,该局开展了追逃专项行动。该局刑侦大队作为牵头单位,主动消化积案,将案件进行分包,责任到人。梁某某的追逃工作就是由该局刑侦大队二中队负责,近几个月来,民警多次上门谈话,向梁某某的家属和社会关系人宣讲政策,努力敦促梁某某主动投案自首。

  “我这12年来过得并不好,在外面东躲西藏,不敢使用身份证,见到警车警察就紧张得全身发抖;打工只敢去打‘黑工’,奶奶去世不敢回家,女儿出嫁也不敢回家,这12年错过了太多太多……”在外逃亡了12年的梁某某,最终还是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投案自首。

  他最后向民警提出了一个请求:想再见一见自己的亲人!

  考虑到梁某某的特殊情况,在该局刑侦大队民警的安排下,梁某某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一看到许久未见、头发早已花白的父母,梁某某在家门前长跪不起、痛哭不已,对自己这12年来未能对父母尽孝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在外面的日子不好过啊,父母老了,我也老了,不想再逃了,是该有个交代了。”

  “这次梁某某主动投案自首,为我局‘2005-5·23伤害致死案’的侦办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花垣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沈海清也如释重负。在他看来,所有的涉案嫌疑人逃亡不是出路,逃避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逃人员不到案,我们公安机关也绝不会放弃抓捕,希望所有涉案在逃人员浪子回头,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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