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曹雅璐)2月21日,凤凰县阿拉镇二级公路一加油站边,一个包裹严实的婴儿被人遗弃在大路边。一中年妇女萌动爱心,主动提出抚养该女婴。 当天下午13时30分,阿拉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所长田世军急忙带领一名民警在镇上买了一袋婴儿奶粉后迅速驱车赶往事发地点。现场发现,弃婴的襁褓里还有其生母留下的纸条和一百元钱。纸条原文内容为:庚寅年十二月二日出生,卯时,好心人请帮我收养这个可怜的女孩,我们家里实在无力抚养,望你们做个好事,让她长大成人,本人生(深)表感谢。愿好人一生平安。 对情况作了初步了解后,民警准备将婴儿抱回所里。就在此时,围观的群众中一中年妇女主动提出抚养该女婴。据了解,中年妇女姓杨,阿拉镇人,已婚,家庭经济状况较好,责任心较强,平时很有爱心,基本符合领养的条件。鉴于该弃婴只有一个多月大,没有专人抚养不行,民警在作了简单登记后,当场决定暂由这名杨姓妇女将该女婴带回家中抚养,并嘱咐她尽早到民政等相关部门办好正式领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