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 者 石 健 通讯员 章雪)5月31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吉首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宣判大会,对符合条件的124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减刑或假释宣判。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海洲就法院办理减刑案件的原则、程序及相关法律依据等做了详细讲解,反复告诫通过减刑或假释即将获得自由提前回到家庭、重归社会的服刑人员,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改造成果,珍惜监管干部的教诲,牢记沉痛教训,万万不可重新犯罪;希望未获得减刑或获得减刑尚有余刑的服刑人员,要以获得减刑假释出狱的人员为榜样,进一步强化自我改造意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据了解,这次减刑假释宣判大会在服刑人员中引起较大反响,既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觉悟,又激励了他们认真改造的决心。广大服刑人员纷纷表示,今后要好好劳动,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