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袁绍仁 田儒贤)7月下旬,在广受社会关注的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泸溪县落实“四个规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规范招生程序。该县教育局和高中学校切实把好招生报名审核关,做到政策、办法、程序、录取结果公开。规范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对外发布招生宣传广告或招生信息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抢拉生源。规范招生行为。各高中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严格执行省、州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规范招生制度。该县畅通招生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及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同时,该县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解释招生政策,积极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全力打造“阳光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