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向邦宪)8月19日,笔者从保靖县财政局获悉,1至7月,该县组织政府采购44批次、招标采购5批次,实际采购金额2449万元,比预算节约财政资金240万元,综合节支率9.8%。 该县坚持“凡购必采”原则,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运作程序,主动与计划、交通、城建等部门联系,将工程建设招标纳入集中采购。把重大招标项目发布在各级党报党刊和各级政府采购网站上,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竞标。凡购必邀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投递标书、开标、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政府采购“阳光”运作。对技术性要求很高的设备,邀请专家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分离,主动接受人大、纪检、审计监督,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