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龙 浩 陈 敏)1997年,24岁的石某某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涉案价值上万元,案发后他一直在外潜逃。今年8月,石某某投案自首。11月16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1997年9月14日晚,泸溪县武溪镇青年男子石某某伙同同乡一青年男子(已被判刑)窜至本镇大溪村,将大溪村中安装的一台50千伏安的变压器盗走。该变压器为村民取水之用,当时为枯水期,变压器处于断电状态。次日下午,两人在当地的一家收购店将变压器内的三卷铜芯线卖掉。经鉴定,被盗变压器价值为4900元。 同年10月3日12时许,此两人又窜至泸溪县上堡乡,将一辆停放在当地医院门口的女式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4950元。 1997年,石某某累计作案3起,涉案价值达11950元。案发后,石某某开始了长达14年的潜逃生涯。 今年8月22日,经家人规劝,被告人石某某到泸溪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