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凤 通讯员 邓 波 龙党权)“要不是工商局的同志制止得及时,我们老百姓又要让他们给骗了,又要蚀财了。” 11月14日,古丈县工商局在该县默戎镇及时制止一起商品欺诈案,为龙鼻村老人梁某避免了经济损失。 11月7日以来,江某某等5人在该镇农贸市场内以“送商品、收押金”名义,专门针对农村留守老百姓开展商品促销活动,他们利用农村留守老人多,识假辨假能力差等特点,将一些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商品,全部更换英文字母外包装,以次充好,将商品高价卖给农村消费者。 古丈县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此秘密进行先期调查。11月14日清晨,该局与默戎镇政府及公安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赶赴销售点,迅速控制了整个销售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当场对江某等人的“免火电煮锅、快速电热水瓶(壶)”等10多种23件涉嫌不合格商品予以查封扣留,并现场宣传产品识假知识,防止群众上当受骗。 古丈工商局副局长张太帆介绍,由于农村市场面广点多、政府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老百姓维权意识相对欠缺,一些不法商贩大肆前往农村销售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他表示,工商部门将对此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