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 庆 通讯员 李锦平)11月14日,凤凰县公安局走进了一名青年男子,他是外逃了一年多的抢劫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这是“清网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第44名投案自首逃犯。 2010年6月29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和同伙一行3人窜至贵州铜仁市火车站,他们搭乘一辆轿车回凤凰县,车行至廖家桥路段,3人持刀对轿车司机李某某实施抢劫后逃跑。事后,另外两名嫌疑人先后落网,只剩下韩某某一直逃窜在外。 为搞好“清网行动”扫尾工作,夺取追逃决战的胜利。该局始终坚持以“清网”为工作重心,密切关注在逃人员的动向,该局局长郑军、副局长杨清把追逃重点放在抢劫在逃的韩某某身上。11月10日,郑军和杨清带领木江坪派出所民警去逃犯韩某某的家里了解他的家庭背景、成员、社会关系,并进行综合分析,通过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姐姐的朋友是一名警察,通过他去说服效果会更好。于是,郑军与杨清等一行人再次来到了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的姐姐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她讲解国家投案自首的相关政策,希望她要好好劝劝她的兄弟韩某某来投案自首,不要错过了投案自首的时机。在他姐姐和吉首民警的劝说下,终于说服韩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