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龙浩张海涛)已经因盗窃罪坐过两次牢,出狱后又伙同他人入室盗窃, 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被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9月22日凌晨,凤凰县男子吴某某等4人窜至泸溪县白沙镇一户人家,用千斤顶撑开二楼后侧一窗户防盗网,随后,吴某某从防盗窗缺口爬入室内,并在二楼一房间内找到钥匙,将一楼的防盗门和铁门打开。此时,屋外的3人,一人从附近开来一辆车,另两人从正门进入室内,随即他们在室内盗得手机两部、现金100多元,并将二楼客厅的液晶电视盗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14000余元。 今年7月24日,吴某某乘火车从怀化至陕西安康市时,被铁路乘警抓获,铁路乘警随后将其移送至吉首市公安局。吉首市公安局针对另一起案件对吴某某进行审讯时,吴某某主动交代了2009年9月行窃的犯罪事实。目前,吴某某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另外3名同伙一名已被判决、两人在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