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陈民爱 张启郎)3月23日,记者从吉首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该市决定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表彰范围是已在该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主要合伙人、公司制民营企业中的控股股东、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暂不含港、澳、台籍人)。同时对参评人选从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到表率作用等5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这次评选表彰名额总数为10名。 据了解,这次评选活动从3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组织发动、调查走访、推荐上报、审核评定、表彰宣传5个步骤进行。在建市30周年市庆期间,吉首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对获得“第二届吉首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光荣称号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