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登文 石力萍 何晓华 我们办公室一同事抱怨:她在某商业银行给儿子开办了储蓄账户,以便使孩子养成一个从小就勤俭理财的良好习惯。孩子也时不时地将自己的零花钱存入银行,每次虽然存得不多,但一年下来也能存上个百来块钱。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儿子发现存折簿里面显示老是有个3元的收费项目。大家一看,才发现银行一年内竟扣除了4次的收费、一次密码重置费以及年费!孩子很失望地对妈妈说:“妈妈,为什么我存到银行的钱会越来越少了呢?!那还不如不存钱呢!” 听到这话,大家都很震动,这事的结局完全和一个母亲为了使孩子从小养成储蓄的习惯而建立这个账户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以银行而言,“了解您的客户”应该是银行开户工作的第一步,而且所有的账户都是以实名开立的。在一个实名制体制框架下,一个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名义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开设的储蓄账户,银行不应以“我不知道这是个小孩子的账户”为由抵赖吧!可现在我们的商业银行都以各种名义为借口对低于规定金额(各行自己定)的存款账户一律加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如果你的存款低于规定金额(比如说低于五百元),那么银行会定期在你的账户里扣除每月或每季每个账户至少3元作为管理费。假如按账户里面只存有200元,每月扣除3元管理费计算,如果不考虑计息以及新存入资金,没多久该账户里面的存款余额就没了;假如某地区在某银行开立的10万个账户中有5万个是符合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账户,同等条件下五年内该银行扣除的所有管理费合计为900万元整! 900万元啊!作为一个工薪阶层,50年玩命工作估计也赚不来这900万啊!这使我想起一个朋友说过的这样一句玩笑话:“不一定人人都抢过银行,但是在中国,人人都被银行抢过!这是肯定的。” 哈哈一乐之后不禁要深思这件事了。开立一个儿童的储蓄账户本身就是培养孩子良好的勤俭、理财意识,银行业机构作为盈利性企业,创造经济价值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偏重于追求利润而忽略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就不可能成就一个伟大的企业!国内的银行机构要发展壮大,就必须推进自己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不能仅以经济利益的高低来衡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于如何体现金融服务的个性化、人性化,真正做到“因您而变”。 这个问题使我们联想到早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多家商业银行将ATM跨行取现手续费大幅度提高事件。由于缺乏充分的社会论证,不遵循公共听证监督程序,这一决定一出台便成为民众口诛笔伐的对象,进而“如何规范银行业服务收费问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有关监督部门在2011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同年7月1日前免除11类34项服务费用。规范措施的出台,好是好,但它带的却是行政化的色彩,而非银行业根据市场、客户的需求及时作出的自我调整。 “百姓事无小事”,是政府对民众的态度,也是职责;那么,作为银行,“客户事无小事”,应该是永远的服务宗旨。回到文章开头聊的这一“小事”,银行扣除的不光是几十元钱的手续费,扣除的可能还有这个孩子、甚至所有的孩子未来对铸造勤俭节约美德的积极性,以及对银行的亲近和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