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7份假提单虚增收入 上市公司宏盛科技被查处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专电(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中国证监会20日通报宏盛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发现,宏盛科技2005年、200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公安机关侦查并经法院审理查实,2005年至2006年,宏盛科技通过407份虚假提单骗取信用证承兑金额4.85亿美元。407份虚假提单对应的贸易金额4.8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6亿元。宏盛科技2005年和2006年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51亿元和人民币60.4亿元,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定宏盛科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并决定:对宏盛科技时任董事长龙长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宏盛科技时任董事鞠淑芝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认定龙长生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0年9月终审判决龙长生犯逃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