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 域 覃大春 向春雷)2月28日,笔者从龙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获悉,该县为近9000户计生家庭,27281人代缴了2013年新农合个人参合资金163万余元。
2013年龙山县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年,该县自2009年起就对独生子女户、两女节育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