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龙浩 杨向路)日前,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位涉嫌失火罪的农民,2个月前,他在自家田中烧茅草,不料失火烧山数百亩,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李某是泸溪县兴隆场人,今年60多岁, 3月12日上午,他在田里做工,在砍下田坎上的茅草后,用打火机点燃,不料,突然一阵风刮来,火借风势,引燃了山上的茅草和树枝,此后火势继续扩散。李某见状,虽奋力扑打,但未能及时将山火扑灭。后在当地群众奋力扑救下,终于在当天晚上将火扑灭。 此起森林火灾,经林业技术工程师现场调绘,过火面积为近600亩,其中林地面积就达到百余亩。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李某已涉嫌失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