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舟 李再兴)日前,花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对花垣县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指出,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问题,如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缴存扩面有待扩大,缴存比例有待提高等。 《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花垣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和职工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依法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实施。二是实行应缴尽缴,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提高缴存比例,该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县政府在2014年将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013年的5%提高到8%,以后逐年提高直至12%,同时加强支持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缴存人的合法利益。 据了解,自2000年4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县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218个,缴存人数8695人,归集余额达1.29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贷款余额达1.26亿元;2317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005万元;累积为1662人解决了住房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