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石乔恩)9月5日,经过半个月的调解,永顺县西岐乡安装电梯跌落身亡彭某的亲属终于拿到45.5万元的赔偿金。彭某虽已下葬多日,但亲属们仍在悲痛之中,面对这索赔不易的赔偿金,死者亲属们在悲痛中对保靖县司法人员全力维护死者权益、实施联动调解作出的努力仍然不忘表示由衷的感谢。 8月18日,永顺县西岐乡彭某受承包工程老板常德市石门县覃某邀请,在为保靖县迁陵镇魏竹路的新天府大酒店安装电梯时,意外跌落身亡。之前,吉首市某电梯公司与新天府大酒店签订电梯安装合同,注明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电梯公司负责。之后,该电梯公司负责人又将电梯安装工程交由常德市石门县覃某具体实施,死者系覃某的助手。事件发生后,死者亲属为赔偿问题与常德市石门县覃某、新天府大酒店、电梯公司、电梯公司负责人多次交涉毫无结果。为继续寻求赔偿事宜,死者亲属找到迁陵镇综治办,综治办与该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法院联合调解,经过反复联动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电梯公司、电梯公司负责人、覃某、天府大酒店分别赔偿死者各项费用12.5万元、12万元、11万元和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