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针对市民关于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检的新规存在的疑问,10月10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就6年免检的一些误区解释。 自今年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车辆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 6年内免检制度。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但在州平安检测站,前来办理检车手续业务的市民仍然较多,不少车主对私家车6年内免检政策存在相关的误解,部分私家车主认为是6年内都不用去年检了。 对于这一误区,州平安检测站负责人介绍,所谓“免检”,免去的其实只是车辆上线检测这一环节,但免检车辆的车主,6年内仍需每两年到检验标志申领点领取检验标志,如果有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另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该站负责人介绍,符合6年免检的车辆,达到规定的每两年定期检验时,到车管所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带以下资料: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而且申领前,车主需将车辆所涉及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工作人员核查符合规定的,将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