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 芳 印 静 刘丽琦)一未成年女孩因入户盗窃不得脱身,为泄私愤竟放火烧房。10月20日,泸溪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将吴某提起公诉。 今年6月,未成年女孩吴某从外地打工回来后一直居住在外婆家,因没有零花钱用便产生了入室盗窃的想法。7月11日,吴某乘外婆邻居张某家中无人,悄悄潜入张某家,将张某放于二楼卧室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逃跑之际吴某发现有人回来,便躲至三楼一间空房内。当晚9时许,吴某怀揣电脑准备从一楼逃走时,发现铁门上锁根本无法出去,遂将笔记本电脑藏于张某家院子中的菜地里,之后返回三楼空房内继续躲藏,伺机逃走。次日凌晨2时许,吴某见逃走无望便心存怨恨,用打火机在一楼客厅点火烧物,在燃烧过程中被受害人家属发现并将火扑灭。吴某为将众人引至二楼并伺机从一楼逃走,又将二楼客厅沙发上的棉被点燃,受害人家属在二楼灭火时当场将吴某抓获。 经鉴定,张某家被烧毁财物价值共计39386元,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2320元。另查实,吴某于今年6月的一天,在该村另一村民陈某家中盗取了一台美利达影碟机以及一部创维牌直板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