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吴云蛟)12月初,花垣县地税部门统计显示,今年1至11月,该县累计入库车船税23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35万元,同比增长17.59%。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花垣县内购买私家用车的家庭不断增多。根据这一趋势,该县地税部门及时掌握动态,做好车船税征管服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按条例确定新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加强车船税征管工作;通过地税网、新闻媒体、大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车船税政策宣传,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知晓车船税政策;同保险机构签订代收代缴协议,并召开协调会,听取保险机构在征收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同时,对经保险机构通过政策宣传后,仍然拒绝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在检车时,要求纳税人先完税后方可检车;并且对拒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过媒体予以公告,严肃税收法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