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田 波)12月26日,保靖县迁陵镇二月坡社区孤儿姜明峰放学后,高兴地与同学有说有笑一起回到家里,向奶奶问好后,又与院子里的同伴一起玩球。据了解,现年12岁的姜明峰自父母去世后,在社会和奶奶的关心下,和同龄人一样快乐健康成长,学习成绩一直位居班上前列。 据介绍,该县自2010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全县400余名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并将孤儿免费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覆盖范围。配套出台了弱势群体减免基本费税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对孤儿接受义务教育、医疗、水电等费用实行全免,保障孤儿衣食无忧,保障孤儿全方位健康成长。近5年,共为孤儿减免水、电、电视收视费等费用3.8万元、减免医疗费用6.5万元、减免学习费用28万元,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0万元,修建村级五保之家5所,为80名孤儿提供了住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