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救助金近1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向明联)近日,记者从吉首市交警大队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中了解到,该市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4年来,共救助交通事故20余起,发放救助基金近百万元,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今年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州政协委员向柏林提出《关于在各县市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提案》,高度关注州内车辆急剧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机制亟待建立和加强的现状。 据了解,按照湖南省要求,该市已于2011年4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开设救助基金管理专用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由省财政厅逐级拨付,具体运行由各级交警部门根据权限依法进行救助。至2015年4月,该市累计救助道路交通事故20余起,发放救助金近百万元。目前该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运行机制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对交通事故死亡、受伤无赔偿能力等情况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