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场所安全管理 宣传游泳安全知识——— 我州力保群众游泳健身安全 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盛夏,群众游泳健身活动进入高峰。7月22日,州教育和体育部门下发通知,要求近期进一步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组织安全大检查。7月31日前,各县市严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及游泳场馆开放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决不允许带问题开放。省、州将于8月上旬对各县市游泳场馆进行检查。 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游泳场馆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重视救助人员的技能培训与审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完善安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开放服务的保险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游泳场馆安全开放。 举办安全赛事。县市举办大型游泳健身比赛(活动)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重视和加强风险控制与规避,明确提出健康条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要主动为所办比赛(活动)购买公共责任险,为参与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责任险。要严密组织好医疗救护和水上游泳救生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开展游泳安全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活动。严禁学生到水库、江河、湖泊等非正规开放游泳场所的危险水域游泳;充分发挥当地游泳协会、救生组织、救生志愿者队伍以及热爱游泳事业的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和普及游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活动,增强群众自防自救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