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书鹏 谭老喜 李焱华)6月20日,泸溪县林业局森保站和资源林政股的执法人员在兴隆场镇将没收的野生动物全数放归大自然。 当天,兴隆场镇正逢赶集,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有人正在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执法人员迅速上前盘查,发现其收购的野生动物有野生蛇和青蛙,其中蛇类有王锦蛇和乌梢蛇共10余公斤,青蛙20余公斤。根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执法人员对其收购的野生动物进行了没收处理,对其进行警告和教育,并将没收的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今年来,该县林业局不定期对市场、酒店和各乡镇圩场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6次,依法处理3人次,放生野生动物蛇类60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