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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做好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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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5月16日讯(聂明霞 张恩鸿)“失业保险金缓解了我退役后待业期间的经济压力,让我能安心规划今后的职业方向,也让我更有底气和信心开启新的生活。”日前,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退役军人杨先生说。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功能,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吉首市自2024年9月起正式实行退役军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政策。政策规定,凡是2021年1月1日后的退役军人未及时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休、供养等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除外),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该政策自实施以来,吉首市累计已为未就业退役军人发放失业保险金456人次69.77万元,有效缓解了退役军人退役后待业期间的经济压力,让退役军人能平稳过渡到地方就业,开启新的职业生涯。

该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小险种”保障“大民生”的作用。

作者:聂明霞 张恩鸿编辑:胡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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