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网11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新媛 特约全媒体记者 包伦金)10月31日,记者从永顺县人大常委会、永顺县人民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已正式获批,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应对芙蓉镇旅游开发中面临的新挑战,以法治方式保障这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在坚持高标准保护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条例》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四大要点:“协同推进、分区保护、风貌管控、禁止破坏”。具体而言,协同推进旨在明确政府及住建、文旅等多部门权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权清晰”的管理格局;分区保护指的是将122.86公顷的保护范围划分为24.49公顷的核心保护范围和98.37公顷的建设控制地带;风貌管控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原则上“只修不建”,建设控制地带的新建、改建须与古镇风貌协调;禁止破坏则明确严禁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开山采石、占绿占水、擅自搭建、燃放烟花爆竹等15类有损环境的行为。
《条例》共十七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规划保护、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保护、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整体保护、环境保护、建筑风貌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性利用、禁止行为、法律责任、协调机制、配套措施、施行等多个方面。值得说明的是,《条例》没有新设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与上位法不存在冲突。
此外,《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的管理体制、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从“面、线、点”三个维度系统构建保护体系,为芙蓉镇保护与开发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有力的法治支撑。
